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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 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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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统一期末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30日、31日三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1日、2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教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于2015年2月6日正式放寒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教师上班,3月1日学生报到,3月2日正式上课(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
1.各地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科学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爱护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要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教育的形象和声誉。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二是要认真搞好试卷评阅、评语撰写、成绩单发放、班级与年级总结等常规工作。要注重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各地各校要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妥善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因寒假天气寒冷,除适当给学生布置寒假作业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安排,适当安排补课,但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寒假的三分之一(若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精神,则严格按省教育厅意见执行)。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不得在假期单独举办或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内违规补课的学校或个人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导与合理安排学生在假期进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及其他文体设施,或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及公益活动,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注意教育学生在假期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烟火爆竹等安全问题,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本领。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活动,不得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文明的小公民。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并落实责任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还要充分利用寒假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5.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小升初入学考试,不得以考试的方法选拔录取新生,不得组织举办所谓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衔接班、双语班、实验班等,更不得以此名义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休息调养的同时,合理安排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
各地各校要据此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出本地本校的学期结束及寒假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并抓好落实(各地各校有关安排意见报九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九江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2日
发表于 2014-12-2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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