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本无嫌隙,却因婆婆三番四次“找茬”苦不堪言。11月20日,彭泽法院马当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因婆媳不和导致的离婚案件。
在受理了妻子周娅的诉状之后,法院下发传票告知开庭日期。11月17日,案件正式开庭。
法庭调查开始,主审法官要求原告周娅宣读起诉状提起离婚的事实与理由。由于双方没有申请不公开开庭,双方的亲戚都有权旁听。
“法官,我要求离婚,是因为他们家人根本不在乎我这个媳妇!在我坐月子的时候,就把我赶走!”原告周娅愤然不已。
“被告张全,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原告说的都不是事实,我根本没有赶她走过,原告说的不是事实。”被告张全连连“喊冤”。
“对,我说的不是事实,因为这些都是被告的母亲做的。”被告的母亲?这是怎么回事?而今天,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就是自己的母亲。旁听席上开始窃窃私语,原告的亲戚忍不住大声指责被告之母挑唆儿子儿媳夫妻感情,故意拆散两人婚姻。
“保持安静!”主审法官一声呵斥,法庭重回庄严肃静。
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的母亲说话了:“我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婆婆,教育教育自己的儿媳妇无可厚非。再说,我根本没有赶原告走过,坐月子时是因为她自己不愿意带孩子,我就说了她几句,她就跟我顶嘴,吵吵嚷嚷要走,这是一个晚辈该做的事吗?”坐在旁边的被告张全也附和道:“我妈也是为了我和周娅的夫妻感情好,其实没啥大事。”
原告周娅冷笑道:“大家都看到了吧,有这么强势的婆婆,老公又这么听老妈的话,我的日子会好过吗?”
根据主审法官十几载的审判经验,及原、被告双方的庭审陈述,大致明白了,这就是婆媳矛盾引发的争端。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婆婆强势,媳妇脾气也不温柔,这样的家长里短没有谁对谁错,双方都缺一颗包容的心。
法庭调解阶段,主审法官劝慰双方,离婚的条件是要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在本案中,原、被告没有原则性矛盾,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只要双方都互相宽容以待,做婆婆的多给孩子自由的空间,做媳妇的心态放平和,家庭生活就可以重归幸福。
不料被告张全的母亲却不同意调解和好,原告周娅见此,也打消了和好的想法。眼看着一对夫妻因为这种区区家庭琐事而就要分道扬镳,看来婆媳和好还需要给他们时间进一步沟通。最终,主审法官决定判决不准许原告周娅与被告张全离婚,给他们一次和好的机会,希望他们领会法庭判决的深意,早日重拾幸福。
法官提醒: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是一个家庭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尽管这跟两代人的生活经历、教育背景以及性格秉性等都息息相关,但是在现代社会,婆媳友好相处的事例也是有很多的。如何处理婆媳关系也许并没有什么通行的手段,如果能够在心理上把对方当做一家人,那么在行为上就会有更多的包容和体谅,自然也就更容易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健康的婆媳关系往往需要双方都大度一些,这样才能够让整个家庭都处在一种和谐的环境之中。同时,在处理婆媳关系中,儿子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儿子在婆媳关系中,既要做到公平待人,更要有情有义,一个聪明的儿子一定会懂得如何化干戈为玉帛,而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懦弱让婆媳关系更加恶化。所以,作为中间纽带的儿子,一定要利用自己的特殊角色来协调婆媳关系。
作者:魏文 来源:彭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