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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公安局成功处置“10.27”抬尸闹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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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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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11时许,彭泽县龙城镇双峰大道府前路府邸小区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严重受伤。
接警后,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积极配合120医护人员救助伤员,及时疏导交通,并第一时间对事故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名叫张某,汉族,彭泽县马当镇人,小轿车驾驶员名叫张某,男,汉族,彭泽县龙城镇人,民警在勘察现场情况后依法将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控制。
10月26日中午12时左右,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在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得知情况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与死者家属、肇事驾驶员张某及家属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10月27日16时左右,死者家属因对赔偿金额表示不满,不听镇、村、交警、派出所民警的多方劝阻,组织多人将殓有张某遗体的棺木横陈在县局交警大队门口,烧纸闹事,围堵交警大门,给政府施压,造成龙城大道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了交警大队的正常工作秩序。
事件发生后,县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群体性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刘宏政委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的同时,积极组织警力进行稳控、安抚工作。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茂芹亲临现场指导,刘宏政委、王宝玉副局长等局领导亲自带领民警对死者亲属做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劝解工作。死者家属依然我行我素,不断提出无理要求,造成大量群众围观、道路拥堵、影响十分恶劣。县局果断采取措施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强行清场,强行带离涉事亲属17人,有效控制了现场局势,极大教育警示了其他违法人员,有力维护法律尊严,整个闹丧事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目前,被带离的17名涉事人员,1人被刑事拘留,8人被行政拘留,8人责令悔过担保释放,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文中名字为化名)
来源:彭泽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4-10-2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邪不压正,要的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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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以后也没人敢效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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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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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没说明谁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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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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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事情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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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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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都是被逼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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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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