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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彭泽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医闹事件,刑事拘留8人。
9月16日清晨6时许,彭泽县局掌握一条重要信息:患者欧阳泽富(男,65岁,彭泽县浩山乡柳墅村人)因肺炎病情加重,于9月15日入住彭泽县人民医院治疗,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拟回村组织村民前往医院抬尸闹事。
    市局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光明要求彭泽县局立即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稳控工作,对闹事人员要坚决从严打击。彭泽县委书记孙‘金淼对事件的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县长宁’小球密切关注事件处置进展,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茂芹、县局政委刘宏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全程参与处置方案各个环节。
彭泽县局迅速成立处置小组,研究处置方案,经周密部署,在村民赶往县医院聚集之前,依据《江西省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将死者遗体运往县殡仪馆妥善安置。期间,处置民警遭到死者家属的漫骂、推搡,甚至用石块、矿泉水瓶砸民警的暴力阻扰,但处置民警均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16日9时许,相继赶来医院的50余名村民不听民警劝阻,围堵县医院大门,造成县医院进出通道堵塞,严重影响医院办公秩序。彭泽县局果断采取措施,将涉嫌妨碍公务的5名牵头人带离现场,成功控制了局面。14时许,死者家属再次组织近百名村民,拉起横幅封堵医院大门,造成县医院办公秩序严重瘫痪,120急救车滞留。根据现场情况,彭泽县局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为首的9名村民强行带离,现场再次得到有效控制,医院秩序恢复正常。
目前,在彭泽县局对其中8名因涉嫌寻衅滋事的牵头医闹者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后,死者家属与院方达成协议,院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遗体由死者家属运回安葬,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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