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签约暨启动会在市卫生局举行。这意味着,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 大病保险补偿是新农合一般补偿后进行的二次补偿,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起付线为上年度九江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定为9000元)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25万元。 据了解,大病保险明年将在全市13个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实现全覆盖。今年先在7个新农合统筹县(市)开展:修水县、彭泽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武宁县、德安县,明年在6个新农合统筹县(市)开展:永修县、共青城市、庐山区、星子县、九江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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