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芙蓉派出所民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耐心细致工作及法律宣传,成功规劝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熊某投案自首,自此,“2.13”故意伤害案获得重大突破。
2014年2月13日,姚某某、高某、张某与熊某、孙某因为琐事发生打架,觉得自己在打架中吃了亏的熊某、孙某纠集自己的朋友驾驶6部小车追赶姚某某等人的车,迫使姚某某将车开到了芙蓉墩镇钓鱼台加油站路口处的土堆上停下,随后赶上的熊某等人将高某、张某砍伤,高某的伤情经过彭泽县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张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熊某等人逃往外地藏匿起来,该所依法将熊某等人列为网上逃犯。 2014年9月12日,在法律的威慑和该所民警的感召下,熊某的父亲带着熊某到芙蓉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我局依法处理,其他涉案人员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来源: 彭泽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