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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对此,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表示不满。
车主小赵家住莘庄,工作地在华山路,一直都是以电动自行车代步。“如果按照机动车来办理的话,我还要考照,上牌,上保险?”当听闻这个消息后,小赵非常困惑。连续询问,“这个不是开玩笑吧。这个有谱吗?考什么证,上什么牌,有这个保险吗?”
而车主沈先生也担心,一个时速30公里左右的电动车,与时速80公里左右的汽车同道行驶,这样能安全吗?如果还占非机动车道,交警是否会查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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