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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彭泽讯 通讯员李茜报道:妻子介怀丈夫婚前有强奸犯罪前科,执意要与丈夫离婚。8月12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双方调解分手。
2009年正月,29岁曾冬青(本案原告)与27岁王虎东(本案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两人相识2个月后,就举办了订婚仪式。2009年5月1日,双方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一个月,举办结婚仪式。双方之所以这么快的结婚,是因为曾冬青的父母考虑到女儿年纪很大了,应尽早成家。
曾冬青的父母本来以为女儿成家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可以安心过日子。可是事与愿违,婚后小夫妻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关系不是很融洽。之后又因为妻子曾冬青结婚两年来,一直未能生育子女,关系愈演愈烈。看到夫妻俩这种情况的双方家长们,从中多方调和,但作用都不是很大,夫妻关系依然未得到改善。‍
一次,夫妻在外打工时吵架,妻子从丈夫口中得知,丈夫在婚前坐过牢,之所以会同意娶比自己大2岁的妻子,就是因为自己做过牢,有过不光彩的过去。得知此事后的妻子,一气之下回到老家彭泽,找公婆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还未进公婆家门的曾冬青,就听丈夫村里人闲言碎语的说丈夫在婚前犯过强奸罪,并在广东坐了5年牢。听到这里的曾冬青一气之下,直接扭头回了娘家。
回娘家后的第三天,曾冬青便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其中诉称事实与理由就是丈夫即被告在与原告结婚前犯过强奸罪,并服刑5年,就此事原告从心里上、精神上不能接受,并原、被告双方现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庭审过程中,原告依然表示与被告离婚原因是因为被告有过强奸的前科,自己完全不能接受。
就原告一直耿耿于怀的这个问题,被告在答主审法官问时表示,自己虽在婚前犯强奸罪,入狱5年。但自己入狱的事情,根本不能成为妻子要求离婚的理由。自认为夫妻间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自己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判决不离婚。
虽然之前已经知道真相,但面对丈夫婚前犯罪的事实被当庭确认,妻子一下子情绪难以自控,表示不会给丈夫任何机会,坚决要求离婚。
主审法官看到此种情况,极力的劝说原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希望原告调整心态,再给被告一次机会。
尽管主审法官极力调解,但还是没能改变原告的态度。被告也自觉无法挽回,只得同意离婚。双方调解解除婚姻关系。(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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