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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县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诚信、廉洁规范运作,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3]119号)和九江市财政局印发的《九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九财购[2010]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在我县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特邀具有专业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熟悉产品情况的专业人员,加入彭泽县政府采购专家库,有意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各界人士,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彭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报名。
特此公告
彭泽县财政局
2014年8月14日
报名地点:彭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五楼)
联系电话:0792-5670920
附:彭泽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及评审专家类别
彭泽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及评审专家类别
一、评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高级专业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二)凡符合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体人员,由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本行业其他专家互相推荐,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的,也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评审专家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系统集成硬件(软件)、网络工程、编辑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计生设备、监控设备、环保设备、教学设备、灯光音响设备、工程机械设备、森林防火设备、实验室设备、体育设备、公检法司专业设备、电梯、办公家具、农用机械设备、经济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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