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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太平关乡:村民私自挂失将“公款”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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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村级报账款存在私人存折上

村民私自挂失将“公款”取走

太平关乡永乐村委会的书记张冬菊这几天心急如焚,原来一直好好保存在村委会里的存折,现在里面的八万块钱“不翼而飞”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刘楷林 实习生 张娅青 记者 查本础

村级报账款存在私人存折上

7月21日,太平关乡财政所接到所报村组公路补助款以及村部装修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整。因为财政所报账进行了改革,要求村级报账款一定要存在在开税票人的存折上,经村部商量,最终将这8万元打入了永乐村六组村民刘某的个人存折上,存折则由村部保管。

在这8万元的工程款中,有4.8万元是属于刘某个人的工程款,但之前刘某在修路时跟村里借支了两万元,因此,这笔款项到账后,村里只需付给他2.8万元即可。

7月23日,张冬菊和永乐村村长拿着存折找到刘某,要求将除了刘某个人2.8万元之外的余款取出。可刘某却提出了自己想继续向村里借支2万元的要求,也就是说,村里只能取出4.8万元之外的余款。永乐村并不富裕,2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许多地方还等着用这笔钱。于是,村里拒绝了刘某的请求,刘某当即也不肯签字同意取钱,双方不欢而散,张冬菊只好把存折拿回村部继续保管。

村民私自挂失将“公款”取走

7月25日9时20分,刘某在明知道存折在村部保管的情况下,在太平关乡信用社挂失了存折,并将钱全部转走。

25日下午,村里才发现钱已经被取空。当时,村里反复联系刘某,却一直未果。情急之下,村里来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但由于刘某挂失的是他个人的账号,因此不能对他进行立案调查,公安部门建议村里去法院对刘某进行起诉。

7月30日下午,定山法庭在接到起诉书后迅速立案,并在31日早上前往太平关乡信用社进行调查,发现刘某在挂失账户后将这8万元经由信用联社转账到了政储蓄龚某的账户上。顺着这条线索,法官接着查这个龚某的账户,发现7月27日,这笔钱已被转入到了龚某名下的另一个邮政储蓄的账户上。据此,定山法庭立刻依法冻结了该账户上的5.2万元。

找不到人,钱无法要回

8月1日上午,定山法庭的法官向定山派出所调取了龚某的个人户籍资料,在得知龚某是太平关乡石涧村人后,立刻赶到了石涧村。定山法庭希望能够庭外解决这件事情,首先通过石涧村村委会的龚德喜书记联系龚某,然而龚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龚德喜介绍说,龚某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做生意,和村里的人联系并不多,与他也不算熟识。但他的父母、妻子、小孩一直在村里居住,因此法官也希望通过村里做龚某家属的工作,希望龚某能主动出来说明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就在定山法庭的法官和记者返回县城的途中,接到了石涧村龚书记的电话,称龚某和他联系了,并约好在石涧村村部见面。法官和记者一行立刻赶回石涧村村委会。不久,龚某走进了村部。法官当即对龚某进行询问,并做了笔录。龚某称自己和刘某是朋友关系,他承认转账的事实。原来,刘某2011年找他借了5.5万元,但这笔借款并没有借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能够证明。龚某声称并不知道刘某汇给他这笔钱的来源,只说知道是村里的修路款。在询问的过程中,龚某对办案法官在没有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就冻结了他的私人账户金额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也拒绝在笔录材料上签字。

找不到刘某,法官便告知其的家人和亲戚。对这件事,张书记提出质疑:为何刘某在当天挂失的同时就能转走账上的8万元钱,这是否合乎规章制度?1日3时许,记者来到了县信用联社就此进行了咨询,得到答复是,前不久信用联社的系统全部进行升级,在当天挂失成功的情况之下就可以将账户内的钱转走。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九江新闻网—今日彭泽

发表于 2014-8-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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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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