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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回复)彭泽太平镇灌塘村拆迁房屋20%的拆迁款为何要三年后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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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微友“ck”爆料:我是彭泽太平镇灌塘村的,99年时我们村被淹过,然后集体搬到了马路边。之前的被淹老房子没有人住,年后政府进行拆迁还地,拆迁款每平三百元,现在只给百分之八十,另外百分之二十要到三年后再给,想问问这个根据什么拆迁政策进行的?
发表于 2014-7-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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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太平关乡人民政府,该网友反映的是土地增减挂项目,土地增减挂项目是将废弃的旧房屋拆除,并予以补偿,还以耕地面积,并需要耕种。土地增减挂项目验收的周期比较长,需要经过县级、市级、省级三级验收,一般需要三年时间。一方面要对拆旧房屋的情况验收,一方面要对耕种的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分期、分批对拆旧的房屋进行补偿。希望我们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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