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记者 徐景)6月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从6月份开始,江西将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其中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高温津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高温津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