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6-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本帖最后由 庐山雅趣 于 2014-6-4 16:04 编辑
众人对街上议论纷纷,有讲,这已不是偷了,而是抢了,性质不一样。
有人讲:这人在公交上偷钱,偷了二个包,将一个包已转移了,另一个发现了,就追他。下车才发生这一幕“
有讲;人家追上来,还与人扭打,不将它给家,那就是抢了。
我扭住他的时候,先问男的,你认识嘛,答认识,那你讲”她叫什么!
答不出来。我再劝那女的别哭,问,你认识他嘛,答“不认识”抢了一千多元钱。“
有一位青年讲“我们家门口,有一青年,坐出租车不给钱,不打人。那车主报案,称:是抢劫打人,哈哈,这性质就不一样,后来判十五年!
我说“那是些过左了,他确实要负责,但也没有许多(或许还有其它的案子累计于此吧)!
但众人没有一个不痛恨那抢包的人。这样的抢,日子还如何过啊,所以称民警来了,捉得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