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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确定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46号],彭泽县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彭泽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科技部门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六个一”工程建设。挂牌成立了彭泽县知识产权局,配套了专职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并配有相应的工作经费等。
彭泽县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县有条件的规模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起了知识产权专干制度,完善了县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机制,开展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全县涌现出一批像江西朝阳机械厂、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此次我县被评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将有力的推动我县将强县工程试点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同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知识产权对我县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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