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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
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安排好寒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2013年12月份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至22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统一期末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16日、17日三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19日、20日三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教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于2014年1月22日正式放寒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4年2月15日教师上班,2月16日学生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
1.各地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科学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爱护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要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教育的形象和声誉。二是要认真搞好试卷评阅、评语撰写、成绩单发放、班级与年级总结等常规工作。要注重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各地各校要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妥善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寒假天气寒冷,除适当给学生布置寒假作业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高三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
3.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导与合理安排学生在假期进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及其他文体设施,或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及公益活动,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注意教育学生在假期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烟火爆竹等安全问题,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活动,不得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文明的小公民。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并落实责任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
5.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学校后勤人员要充分利用寒假有限时间,搞好校园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为下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必要的准备。
6.各地各校要据此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出本地本校的学期结束及寒假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并抓好落实(有关安排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九江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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