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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派出所成功规劝一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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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2013年11月29日下午,芙蓉派出所经过多方努力,成功规劝一名网上逃犯陈某投案自首。自此,“7.20”故意伤害案已成功告破,涉案的三名网上逃犯已全部到案。
发表于 2013-12-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云里雾里,无图无真相{:1_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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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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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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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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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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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内容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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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玩摄影就摄影,搞什么播新闻。跨圈让我怎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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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步步高 发表于 2013-12-10 08:52

求教:投案自首是联合词组还是偏正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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