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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姐今年已50岁,城镇户口,九十年代在芙蓉羽绒厂上班,根据政策可以一次补齐职工养老保险,请问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答:网民您好,经咨询县社保局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参保补缴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如果你姐符合上述条件,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工作期间有效的原始材料(工资表或花名册或工作证等)到社保局养老办理参保审核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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