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侠义直言的热心网友们:
我是九江市彭泽县马当镇太阳村四组人,09年彭湖高速经过我村时因爆破作业造成大部分村民房屋震损,部分房屋无法居住或成危房,应全生产队村民请求,由江西省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彭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0标项目经理部)、马当镇政府援高办、马当镇太阳村委会于2009年10月5日共同盖章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于爆破停止一个月后负责赔付到位;然从2010年3月停止爆破,至2010年11月27日方有初步赔付结果,且结果为不计房屋损坏程度,一律以基本维修折算房屋赔付;部分村民因不满处理结果未签字同意,至今承诺单位一直未给予合理回复。
2010年12月1日晚去村长家,请帮忙查阅相关资料,仅有一张千篇一律的赔付表,根本无法计算和参考金额是如何得出的;
2010年12月3日到马当镇援高办找到负责人伍主席,回复一定于春节前安排人员上门修补;==》现在春节早过完了
2010年12月21日我们村民联名写上访信请求县信访局给予出面协调,至2011年1月9日未回复结果;==》现在仍无回复结果
2011年1月9日下午网上写信给九江市信访局,现查询已转至彭泽县信访局==》全体村民等待回音中......
2011年1月25日《浔阳晚报》在A4版刊登了此报道,相关部门回复3月将给予实地修复==》现3月已快过1/3,却仍是毫无音信
然让全体村民不能接受的是---相关部门居然说村民有不愿意拿货币补偿的,将进行实地修复;==》主要是依赔偿标准付给的货币根本连修都修不完破的地方
赔偿方式是以震露出的裂缝计算维修与成本估算,==》大部分裂缝未被计算与量入
施工震裂的地方修补,看不到的不管==》就如同将人打成脑震荡后只对外伤贴上创可贴就可以了事一样的道理
更让村民不解的是,上访信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应......
故恳求各位不吝伸出援手,给我们村民一些合理求偿的建议、意见及信息,代表全体村民拜谢了!
如下为部分房屋损坏图片及三方出具的承诺书
外墙严重裂损、地基裂陷
内墙严重裂损且透光入室内
在暗光环境下可见严重震裂与透光
外墙因爆破严重裂损
内墙严重裂损且裂缝严重透光
内墙严重震裂且透光
因楼顶严重裂纹而渗水,使天花板毁烂
三方共同出具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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