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外贼易捉,家贼难防。在彭泽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名负责保护公司财物的员工,不但没有恪尽职守保护公司财物,反而见利忘义,监守自盗,多次协作盗窃公司的废钢铁,导致公司直接遭受18万余元的损失。日前,涉嫌犯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刘某某、阳某被彭泽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刘某某、阳某4人都是该公司的员工,主要看管公司仓库财物。今年6月份的一天,四人在一起商定:由黄某、刘某、阳某进入公司存放废铁的仓库负责搬运废铁,刘某某在仓库外面负责把风,将大小不一的铁块抬出仓库,并用事先停放在公司外面的昌河面包车将废铁运至废品收购站进行销赃。当天晚上,黄某等人共盗得废铁400余公斤。
第一次成功得手后,黄某等人又如法炮制,先后多次以相同的方式盗取公司的废铁并销赃从中获利。然而,次数一多,渐渐地让公司发现了端倪。黄某等人自知罪责难逃,决定选择主动投案自首。
前不久,黄某等4人先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经警方初步认定,黄某等人致使公司遭受的损失达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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