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旅游部门获悉,中秋、国庆假期,我市将推出旅游优惠政策。
中秋节当天,我市各旅游景点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九江市民凭九江市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者凭九江市户口本)、暂住证、“绿卡”,学生凭学生证或九江市户口本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我市辖区内公开对外开放的观光游览型景区(点)及部分自愿参与的非国有观光游览景区(点)免收大门票,游乐型、参与型景区(点)除外。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庐山5A景区、湖口县石钟山4A景区、共青城市富华山4A景区、彭泽县龙宫洞3A景区、武宁县武陵岩3A景区等全市境内35个景区(点)。
国庆节期间(10月1日∽7日),江西省对全省49个景区门票价格进行统一的优惠,优惠力度在20%∽21%之间。其中,九江共有6个景区参与优惠活动。景区包括:庐山风景名胜区(正价:180元-优惠价:144元)、庐山西海柘林湖景区(正价:100元-优惠价:80元)、庐山三叠泉景区(正价:64元-优惠价:51元)、庐山东林大峡谷景区(正价:55元-优惠价:44元)、星子县秀峰景区(正价:63元-优惠价:50元)、彭泽县龙宫洞景区(正价:53元-优惠价:42元)。据了解,景区门票优惠制度的实施,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对我省旅游市场“每逢重大节假日景点降价”的通行做法。早在今年“五一”期间,我省就有部分景区参与到优惠活动中,此次的有庐山、井冈山、龙虎山、婺源江湾、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等我省著名的景区景点。我省要求,对不按照规定实行优惠的景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凡是列入优惠范围的景区,要于规定时间前在景区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优惠幅度。为节省印刷成本,景区可在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标注票价、实施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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