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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庐山雅趣 于 2013-9-8 11:41 编辑
话说:彭泽茅湾古碾坊
走进马当镇茅湾村令人眼色一新。走近了古迹,走近了茅湾道光八年(1828年)所建的碾米坊距今185年!它位于茅湾村东首,“二房”一片树林间,距崇节牌坊约十五米!
古碾坊,(当地俗称碾槽)是当时历史的写照。穿过历史的烟云,我仿佛看到了他们当年的劳作的身影。之前我曾五次来过古碾坊,一直以来对石柱上的碑文扑朔迷离,对于185年的今天人们对铭文:有多种说法和注解,为得到权威的说法,今天俺走访了柯礼之先生,他拿出族谱一一查找,并结合当年老辈的传说。和亲身经历,说出了自已的见解:
“ 现存柯氏二房遗址这套石制碾米工具,包括碾槽、碾轮和碾柱。碾槽呈圆形,由麻石制成,由双层半圆形条石连接而成,碾柱,俗称“将军柱”,由麻石制成,上下方,中间圆,上端正面镌刻文字。
“道光八年,祚、超二公共置。公议:同姓、异姓、外及亲朋,有借槽研米者,每槽务要八升。倘有本家子孙私自殉情者,查出,罚钱四百文”。
这是道光八年茅湾柯氏族中二位族长,祚、超二位老公率族人建造,碾坊所用麻石都来自于安徽省青阳县,青阳石质最好,由族人先在青阳定购,再运回村里。当时没有现代化技术,和现代化材料,完全靠人工完成,据估计要费工时一百个。
建成后每次碾谷约五萝,拍合现在数字的五百斤!碾米依靠牛力轮转来完成,费时数小时。当时的规定是:除了本族以后。其它的亲戚朋友,闲杂人等如果动用碾坊,那么必须交纳八升谷。违反这种规定,罚款四百文。当时一文就是一个民钱。约合现在5毛到一元。也就是要罚现在的三到四百元钱。
我今年七十多年了,过去常到那儿去碾米……。它一直用到五八年才停止。后来的电机代替了古老的作坊。人们再也不须那样劳作了。”
碾坊记载了那段历史。反映了当年的劳作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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