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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小区电梯现告示:做爱无罪 叫床扰民可耻
2013-09-05 11:40:15 来源: 东南快报(福州)
“夫妻做爱无罪,叫床扰民可耻。”近日,福州晋安区三利花园小区电梯内惊现一封涉及隐私的告知书,内容直指该小区一对夫妇深夜性生活扰民,致使“老人神经衰弱、小孩噩梦连连”。这名自称是业委会成员的匿名者提醒这对业主夫妇“尽可能消除生活噪音,在享受幸福生活时也给他人一个安宁的空间。”
8月29日,家住三利花园7号楼5层的江先生出门,突然见电梯按键一侧的广告屏下贴有一张告知书,位置非常显眼,内容直白令人尴尬。傍晚回家的时候,该告知书还在。考虑到告知书内容对小孩影响不好,他便向保安林先生反映此事。
“我到7号楼电梯里看到一张告知书,当时觉得是个无聊的恶作剧,也就直接扔了。”保安林先生向记者称,当时他还仔细检查了7号楼与9号楼内的所有5部电梯,不过没有发现第二张告知书。
发布告示者自称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记者在网友上传到微博的这张告示书上看到,告示书内容显示:“因近两个月以来,有7号楼与9号楼的多个业主向本人反映,经常在深夜听到女人的惨叫声,声音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使得家中老人神经衰弱,小孩噩梦连连,实是不堪其扰。本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一员,接受委托,花了三个星期以各种方式寻找真相,昨晚零时到零时27分,本人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据本人暗查,已确定那是****(保护业主隐私是本人岗位职责之一,****代替其房间号,请其他业主谅解!)业主夫妇的叫床。”
该告示者还提醒这对夫妇,“楼板薄,部分隔墙中空,楼上楼下周围的房间隔音奇差,扩音传声极清楚,漏音很严重,稍大声的个人行为似在直播,被上下住户监听中!本人昨晚有录音,以此证明以上所说绝非耸人听闻,希望贵夫妇谨记:‘夫妻做爱无罪,叫床扰民可耻。’”。
8月29日傍晚5点54分,网友@王酒窝-Sicily将告知书上传到微博,附文:“三利花园电梯贴的。不忍直视……好开放!!”,该微博引来大量网友围观。并有上万名网友点击阅读。
延伸
个人隐私扩到公共空间 谁的权益遭侵犯?
9月2日傍晚,记者来到三利花园7号楼,在贴有告示的那户单元,不时有住户出入。“那天早上7点多我出门的时候,没有留意到电梯里有告示。但我老公在8点左右出门时说有看到这张告知书,后来还问我有没有看见。”7号楼12层住户陈女士说。
在贴有告知书这侧单元里接受采访的7个住户中,有5个住户都表示见过该告示。他们对告示内容有过怀疑,也担心其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虽然我没看到这张告知书,但因这张莫名其妙的告知书弄得好似我们7号楼、9号楼的住户都有嫌疑似的,我们都觉得哭笑不得。”7号楼4层的一个主妇无奈地说。
“不知道是谁贴的,我们这边是没有贴这份所谓的告知书的。”在三利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三名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并没有张贴过相关的告知书。业委会负责人郑女士说,如果有住户投诉该方面的问题,他们也不会随便张贴这样的告知书。
“关于住户投诉的问题,我们都会先和物业核实情况,协商解决办法。所以如果有住户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与我们及物业联系,而不是自己乱贴告知书,这样多少侵犯到提及住户的个人隐私,也对别的住户造成影响。”业委会另一个负责人黄先生说。
记者发现,上传微博的告知书既没有落款,也没有盖公章。
昨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接受记者采访称,如果告示反映的内容是真的,业委会便有权贴告示提醒,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业委会有相应的权利。业委会在贴告示时,只要在涉及隐私时,有所注意,便不存在有侵犯他人隐私的嫌疑。至于告示里没有署名以及盖公章,那不影响告知书效力。如果是有人盗用业委会名义,发布告知书,那么就存在侵权,业委会可以提起起诉。
丁教授还向记者称,对于网友将告知书上传到微博,没有添加无中生有或造谣的东西,也不存在侵犯他人隐私。而如果有的话,那就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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