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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华钗

【 彭泽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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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28 18:34 编辑

   周华钗的妈妈,妹妹、弟媳等三人为了保护周华钗的财产、被流氓梅洁打伤, 【调解书】上根本就没有这三位当事人的签字,   就至此打架案件调解完毕。双方也为提出异议。 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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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28 18:19 编辑


  公安回复称“经请示我局法制部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梅洁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故不予立案”。  证据在哪里???   况且梅洁现在还是非法占用周华钗的门店,这更是不争的事实,我不明白,公安干警“为何”要“包庇”流氓梅洁???
公安回复4页.jpg
房产证正图5 0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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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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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郭所长:按规定、你应向我出示彭泽法院执行庭换钥匙的证据,这又不是什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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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是房屋所有产权人,梅洁凭什么非法占用?  请问郭所长:你家的大门能随便撬吗?你家的财产随人搬吗? 你家的房屋任人住吗?你家的人也是随人打吗? 彭泽公安干警郭所长为何要包庇违法者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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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郭所长: 你认为梅洁打人、抢劫、非法侵入、 非法占用等等都是合理合法的, 说明周华钗是诬告梅洁,  那请求郭所长把我周华钗抓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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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泽公安回复, 说梅洁是法院人叫他干的,问题是;一:郭所长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法院人叫梅洁干的。
二:如果是法院人叫梅洁干的, 那法院的人也构成共同犯罪。所以彭泽公安干警郭所长没有任何理由不抓捕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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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还在呐喊,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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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精终报国 发表于 2013-8-28 22:24
还在呐喊,不容易

时代的《祥林嫂》啊!。。。。。。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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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哇,这么长时间还没解决?欠债还钱嘛,债主也要生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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