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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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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关于网友反映“芙蓉墩镇柘林村办准生证需交押金”一事的回复
“许毅”网友:
你好!针对你在“彭泽热线”论坛上反映的“芙蓉墩镇柘林村办准生证需交押金”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芙蓉墩镇柘林村8组许某夫妇,于2013年8月8日登记结婚,其中男方许某系再婚,再婚前已生育一子;女方属初婚,现已怀孕4个多月。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规定: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胎的育龄夫妻必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即先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因许某配偶已怀孕数月,所以许某夫妇不符合申请《再生一胎生育证》条件,不能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2、我们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镇、村在办理《生育证》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经我们向该村支书了解,其当时是向许某解释该村村规民约,与能否办理《生育证》没有任何关系,且当时并未向许某收取任何押金。
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芙蓉墩镇计生办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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