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热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747|回复: 19

彭泽县全面开展涉刑案件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清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管理,确保党纪政纪处分落实到位。今年7月,由县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执纪联合清查小组,对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涉刑案件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此次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处罚,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执行、落实情况,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的宣布情况;处分决定书等材料按规定归入受处分人组织人事档案的情况。给予党员、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后,按纪律惩戒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档次等情况。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应开除公职的,其开除公职手续办理的情况。

  通过本次清查,县纪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定期与检察院、法院、组织、人社等部门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法院判处刑罚或免予刑罚的案件情况,避免出现因沟通不畅、信息不灵而导致对涉刑人员没有进行党政纪处分的“盲点”和“真空”现象。并将督促组织人社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且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以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发表于 2013-8-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控告书

控告人周华钗,女,41岁,汉族,原个体户,现无业,无住所,暂借住在彭泽县龙城镇南岭花园【弟弟家】。
被控告人李行富,男,约50岁,汉族,彭泽县法院干部。
被控告人汤士友,男,约45岁,汉族,彭泽县法院干部。
被控告人梅洁,男,约40岁,汉族,现非法占有周华钗位于彭泽县龙城镇宏鹰大厦8—10号门面者。
控告请求:请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李行富、汤士友、梅洁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2012年11月8日,梅洁非法撬开周华钗所有的位于彭泽县龙城镇宏鹰大厦8—10号门面,将周华钗家的财产搬出门面丢在大街上数天无人顾问。周华钗的家人阻制梅洁的违法行为,遭到梅洁一伙人的殴打,周华钗的母亲、妹妹等三人受到轻伤脑震荡,其中一人为十级伤残。周华钗的家人为记录这一违法行为,特摄像为证,并当即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才得知梅洁一伙人是受到彭泽县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的指使。因此,周华钗认为,彭泽县法院让社会上的流氓梅洁违法执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之规定。
周华钗有下列证据足以证明:
一、由于彭泽县违法执行,九江市中级法院(2013)九中执他字第1号裁定书,撤销了彭泽县法院的(2012)第130—3号执行裁定及拍卖行为。证明彭泽县法院是违法执行。
二、梅洁一伙人撬门而入,将周华钗家的财产丢到大街上,并打伤周华钗家人的现场摄像。
三、当天周华钗家人打“110”报警,民警到现场看到的事实和法医鉴定结论。
梅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和第245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34条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据此,彭泽县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滥用职权,违法指使社会流氓梅洁等人撬开我家的门,打伤了我家的人,把我家和财产丢到大街上。李行富、汤士友和梅洁的行为触犯了上述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李行富和汤士友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梅洁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吗?他有执法资格吗?他撬了我家的门,打伤了我家的人,他是一个社会上的流氓。是谁授权他撬门和打人的资格,是彭泽县法院,是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授权梅洁执法。李行富、汤士友不到现场,指使梅撬门打人。李行富、汤士友等人戴着“人民法官”的帽子,有法不依,执法违法、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视法律为儿戏,把法律当作玩弄当事人的工具,任意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不法之徒,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为此,周华钗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并依法从重处罚。
                                                                控告人:周华钗 2013年3月18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6 17:42 编辑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梅洁在“共产党”的天下、竟敢如此放肆是十足的流氓行为,证据确实充分,2012年11月8日到如今,公安机关为何不抓逋他???{:1_216:}{:1_216:}{:1_216:}
暴风截图20136169477734.jpg
暴风截图20136168961312.jpg
暴风截图20136169095171.jpg
暴风截图20136169206703.jpg
暴风截图20136169629078.jpg
暴风截图20136169609281.jpg
暴风截图20136169511843.jpg
暴风截图20136169563734.jpg
暴风截图20136169375671.jpg
1照片5.jpg
2照片5 001_副本.jpg
3照片5 002_副本0003.jpg
一照片5 003_副本0004.jpg
二照片5 004_副本0005.jpg
三照片 006_副本006.jpg
照片5 006_副本0007.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6 15:10 编辑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 庭长汤士友【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 滥用职权 知法犯法 指使社会流氓撬门执法 并打伤人 至当事人自杀【未遂】 2012年11月8日 彭泽县城老街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 为此 我也曾去北京上过访 都是一级转一级 我决定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1_208:}
照片5 007_副本.jpg
照片5 004(6)_副本.jpg
照片5 _副本.jpg
照片5 003(4)_副本.jpg
照片5 003_副本.jpg
照片5 2_副本.jpg
照片5(1)_副本.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 发表于 2013-8-6 14:46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 庭长汤士友【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 滥用职权 知法 ...

【惊天动地】的大事{:1_216:}{:1_216:}{:1_2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 发表于 2013-8-6 14:46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 庭长汤士友【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 滥用职权 知法犯 ...

如果有理有据,就聘请律师呀,通过正确渠道解决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谢谢!这两个罪是自诉案件的范围,但法律也未规定公安机关不能受理,且公安机关也已经受理了很多这样的案件,因为控告法院工作人员犯罪,法院会立案吗?这不是笑话吗?所以周华钗要求公安立案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彭泽法院回避,周华钗强烈请求公安机关不要推辞!!!{:1_244:}{:1_244:}{:1_2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6 17:48 编辑
零点 发表于 2013-8-6 15:02
【惊天动地】的大事


1:彭泽法院逼我一个女人带两个孩子与绝路,违法卖了我家的房,断了我家的粮,现在暑假又过了一大半,又要为两个孩子高额的学费担忧。
2:彭泽县龙城镇梅洁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吗?他有执法资格吗?他撬了我家的门,打伤了我家的人,他是一个社会上的流氓。在“共产党”的天下、竟敢如此放肆、是十足的流氓行为,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为何不抓逋他???{:1_216:}{:1_216:}{:1_216:}
3:彭泽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当时银行同意放一百万元贷款给我还债,执行局长李行富不同意我贷款还债,偏要偷偷摸摸把我的门店已九十万元的价格卖了。还指使社会流氓执法撬门抢劫并打人至伤残十级、害的当事人自杀【未遂】等严重后果,李行富、汤士友等人戴着“人民法官”的帽子,有法不依,执法违法、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视法律为儿戏,把法律当作玩弄当事人的工具,任意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不法之徒,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为此:我与2013年3月18日【控告书】送到了彭泽县检查院控申科张科长收到,之后又数次找到检察院仍然未果,我再分别找了九江市检察院和江西省检察院、县纪委、市纪委,江西省纪委、九江市公安局,江西省高院、直到北京上访等等,都是一级转一级,包括我在网上发帖被网友攻击,删我帖、我到法院讨公道被债主攻击等等....无奈之下我就天天发微博,所以我决定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 发表于 2013-8-6 16:40
1:彭泽法院逼我一个女人带两个孩子与绝路,违法卖了我家的房,断了我家的粮,现在暑假又过了一大半,又 ...

我觉得楼上白教授所说“上海法官集体嫖妓视频被曝光事件”甚妙!你可尝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8-6 17:26 编辑
零点 发表于 2013-8-6 16:58
我觉得楼上白教授所说“上海法官集体嫖妓视频被曝光事件”甚妙!你可尝试。



  谢谢!{:1_244:}{:1_244:}{:1_244:}我的身体还未恢复,情绪也很不稳定,没有那颗耐心,我要面对现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彭泽热线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个人 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
本站不对网友所发言论的真实性做出评价,也无权删除(反动、色情、政治、垃圾广告帖等除外)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权,请立即联络我们。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的歉意。
本站法律顾问: 陈银山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