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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呀,不要删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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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我想问一下版主陈江龙,为什么老是删我的帖子,天涯论坛和百度都可以发表的帖子,说明是可以见得光的,既没有散布反动言论,又没有言语攻击,也没有指名道姓,只不过是把事实说出来而已,你这样的做会失去民心的。
  我不明白这个年头为什么出现了这些现象:明明是自己为了某些利益或是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钻法律的空子,达到受人钱财,忘我的替人消灾的目的,还得到各种庇护。真是有单位好,有权利的机关更好,下辈子一定要好好读书,哪怕是卖血也要搞个好单位,生老病死不用忧,贪污受贿不会愁,出了差错单位还帮自已护短,单位因为要脸面,就是情非得已只要不是大错都会保护自己,可以以一句工作人员失职就保护了自己。
  现在我来解释一下护短的含义.护短就是保护自己的短处,不为外人说叨、挑剔。因为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嘴软。所以要拼命的为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因缺点和过失,利用本身的工作作为保护伞,进行强有力的辩护,含有强词夺理、掩耳盗铃的意思。
  有的人说自己要活的有尊严的,殊不知维护自尊和护短其实是两个概念。不为五斗米折腰,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也不容许别人歧视和污辱自己,是一种可贵 的自尊;人做到这一点,穷死了都得到人家的尊重。而有了缺点或过失死不认账,当别人批评的时候,还找出种种理由狡辩 卸责,就是一种典型的护短。自尊和护短前者是美德,后者是一种狭隘和虚伪的表 现。
  其实,知错不改和护短的结果,只能使自己的缺点或过失愈护愈多, 如同身上长了毒疮,千方百计捂着,不让医生治疗,当然 就会越捂越重,甚至溃烂化脓,后患无穷。犯故意伤害罪第二款和赌博罪加起来判九个月,做为犯罪人还是对这种喜欢护短的人士感激涕零的,虽有不满表露言外,江西彭泽黄花的土话:《恰其死,花了呐多且,还判我九个月,晓得不该找其侬来办事》,但心里还是窃喜不已。我不知道作为帮犯罪人的审判长如果听到犯罪人的牢骚会如何想。两头不讨好吧!!!!!!!现在唯一可能只有后悔不该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了,
  我是这样的认为 真正维护自己的尊严,就是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毫不遮掩 存在的错误,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诚恳改错除短,才能不断完善自己,平平安安的退离休,安享晚年!但是这个错又不能承认,怎么办,何去何从?如果承认了就是认可了自己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嘴软,做人真的好难好难···················
发表于 2013-7-31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什么帖子被删,迟了一步未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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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楼主请你说话要求实,我从未删过你的帖子,也不轻意删帖,就你这样信口雌黄之人,帖子的内容可信度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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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楼主啊,根本就没有删你的帖子啊。发帖前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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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恰其死,花了呐多且,还判我九个月,晓得不该找其侬来办事,但心里还是窃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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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说话要实事求是,不能信口齿黄哦。言论自由,但不可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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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即使是删了你的帖子肯定是有删的理由!言论自由,用事实说话!最好配有图片等文件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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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一般不会删帖,删帖一直持慎重再慎重的态度。说话要实事求是的好{:1_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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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16:}{:1_216:}{:1_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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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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