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柏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学恒、钱能策、唐达义、方石忠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欧阳和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宗教、《人民防空法》的执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3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保局、计生委、交通局、药监局等4个部门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4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在肯定各相关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如:要依法指导宗教工作,将宗教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对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黑心商贩、不法的生产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要依法科学积极稳妥的编制预算并执行,等等,为各项工作积极建言。
会议结束前,方柏生对会议进行了讲评,对报告的各项工作,他要求政府要根据相关工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认真整理相关意见建议,纳言集智,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改进和加强,以推动各相关事业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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