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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斌求正义

胡斌认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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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GOOGLE
恰了原告,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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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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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余芳你出来解释下呀。要不别人在指名说你呢。你心里没鬼就出来说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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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泽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以是不争的事实,鬼都不管,天天发新浪微薄,腾讯微薄、百度、等多个网站....看看彭泽县那些当官的还要不要脸{:1_248:}{:1_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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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上诉是必须的   贴也要发   微薄等等 都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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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周华钗 发表于 2013-6-30 20:50
上诉是必须的   贴也要发   微薄等等 都要发

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严格落实,彭泽县人民法院在此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以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彭泽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792—5660397


  彭泽县人民法院举报邮箱:pzx332700@163.com(本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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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彭泽法院怎么用这类东西执法

世间到底有没有公平,正义和公道?本人认为是有的,不管它来的如何的艰辛,也不管它是何时到来的,公平,正义总是早晚会出现的。
自古以来恒久不变的道理就是“邪不胜正”,邪恶总是见不得光的。“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生活中也不乏有貌似正义的人,象陶大头和余芳这类的恪守着“受人钱财,替人消灾”话语,而丝毫不考虑所受的钱是否清白,所消的灾又是否合法。收人钱财后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打着法律执行者的幌子,戴着民众赐予正义之神的帽子,伺机活动,他们手上的天平不是衡量正义和邪恶的,而是用来计量收受了多少斤两的钱财。“秉公执法”只是他们违心虚假的口号,而手上挥动的正义之剑专门鱼肉着民众。披着合法的外衣,做着损人利己的事,这些执法者是多么的”风光”、、、、、、
重罪轻判,执法犯法,无视法律法规【检查院公诉科的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公诉书上认定的犯罪人犯故意伤害罪第二款和赌博罪,但法院判决却无视检察院公诉书所认定的事实,而检察院却无动于衷,还说判决书早下来了只是忘记了通知而已,此行此举真是值得深思呀!!!!】
我坚信这些“风光”现象绝对是昙花一现,迟早这些“风光”会灰飞烟灭,陶大头和余芳这些鱼目混珠的人也同样会受到法办,正义公平公道自然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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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16:}怎么经常把陶和余扯到一块?有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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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7-1 18:02 编辑

     彭泽纪委不管事的   彭泽法院【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 已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证物证纪委都不管   哎   彭泽  这个社会太黑了......  要么就是官官相护   要么就是认钱不认人   一把手也不知是怎么当得 ....... {:1_248:}   简直是无语形容{:1_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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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7-1 18:31 编辑

   
       彭泽当官的咋就不为后代积点德   难道都是披着羊皮的狼{:1_256:} {:1_256:} {:1_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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