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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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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抚州
江西九江彭泽县法院审判长余芳用法律体现的不公平
我不知道彭泽法院所维持的法律的尊严何在?所执行法理的正义公平又何在?我为何提出此疑虑呢,因为某些人可以担当彭泽法院维护法律的工作者,执行者但还同时又是法律的践踏者,她怎么可以拥有如此身份,这个人就是属于支离破碎家庭的代表,担任彭泽县法院刑事庭审判长余芳,虽然是她个人,但是她行使的是整个法院体系的权力,代表的也是整个法院。一个连家都维护不了的人,又如何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呢?
一个国家的存在就是依靠法制的颁布与执行,法制的尊严能不能体现出来就是一个国家能力的体现,法律法理也是一个国家安邦定国的有效手段,公平与正义的依据就是源于法理。那些被权力和钱财蒙蔽住眼睛的人,欺世盗名、沽名钓誉,明明是有法不依法,执法不严,还要振振有词高谈法制的尊严,把人民当成愚陋的标靶。旧时一位诗人曾写过一首诗:官道多害民。蚁啰据要津。小吏食草民。江河破春堤。这送给余芳是多么的贴切啊!
法律的尊严被余芳就这样侵犯,人民的利益就这样被她残踏。为达到其个人的目的,肆意妄为的亵渎法律,重罪轻判,钻法律弹性的空子,一,欺骗被害人说会秉公处理,依法执行,二,误导被害人说开庭可以不到场,但是如果不到场判决结果和日期却可不告诉被害人这句话她却不说。三,隐瞒判决下达日期,致使过了27天,被害人胡斌去找她要的才给,早已过了抗诉期。四,无视公诉机关认定的法律条款,漏掉故意伤害罪第二款,重罪轻判了犯罪人高文华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人砍二十余刀,致使被害人重伤还留下六级伤残的犯罪事实判了整个彭泽都觉得好笑的结果,9个月有期徒刑,纵声狂笑。这样的败类能维护法律的严肃神圣吗?
为了失去的那份尊严,为了讨还被侵犯的所有权益,本人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与费用去声讨,也许,此路漫漫,但本人依然充满信心。唯一心中感慨的是: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在何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何维护?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对于法律的执行者来说只是一句空口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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