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中,结合审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司法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工作中,该院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管理,认真落实考勤、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和《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干警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干警纪律意识;规范干警日常行为,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严格规范行为。加强歪风邪气遏制力度,规范监督管理。强化庭审纪律,遵守庭审规范,注重司法礼仪,着实体现庭审活动的严肃、公开、公正。强化警车管理,严禁酒后开车或将警车停放在娱乐场所;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严格自律,坚决杜绝从事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让干警们对自己的每种行为都有一个严格的是非界限,从具体事情评查自己,规范自己,遏制歪风邪气的滋生蔓延,形成人人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为民务实作风。实行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乡镇,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完善院长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办理和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加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开展法官基层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和企业,了解社情民意,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六项措施”,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减规模,求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倡树务实文风,力戒空话套话;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和法院局域网信息传输、资源共享的功能,进行通知、文件等材料的转发和公示,减少纸质材料的印刷。五是公正高效办案。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完善业绩考核指标,将各项指标逐项量化、细化,严格对每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努力实现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下降“三升三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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