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雄鹰展翅 于 2010-12-25 19:42 编辑
我 的 处 女 作
误打误撞,一则小故事成了我的第一篇正式文字。
那还是我在九江读书时候的事。我在班上应该算年龄最小的,十多岁的年纪还不太懂男女之事,不像那些仁兄只乐于上课时偷偷给心仪的女生写情诗,然后红着脸趁她不在的时候飞一般地塞进她的抽屉,直到亲眼见了他心中的公主也红着脸收了了他写的情诗才吃得下饭。而这些事对于不开窍的我来说,只有躲在旁边看热闹的乐趣。
几个狐朋狗友怂恿我:人家写情诗都写成了诗人,有的还在校报上发表了呢!你是语文课代表,不要一天到晚就是弹吉他、下棋、画画、打球什么的,也写点东西让他们瞧瞧……
心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搞几个字出来,不能在校报上发表,自娱自乐也行啊!
几个星期的苦思冥想,真是“为伊消得人憔悴”。一日,突发灵感,赶紧记录下来,这就算是有了初稿,思路完全与那些诗人不同,记录下来的文字是一则故事——真的算是自娱自乐。但接着我就认定这区区几百字的东西有点难登大雅之堂,与“文学”之类的挨不到边,于是将它放到一边,不再过问。
放了几日,又拿出来看看,还是觉得割舍不下——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弃之岂不是太可惜了?
于是翻找出来,几经修改,自己看着也觉着有点看头。但这样的东西肯定是不能在校报上发表了,校报上都是些花前月下、人约黄昏的风雅。可既然写出来了,何不将它投到别处去?这是突发的大胆奇想。投到上海《故事会》何如?——故事之类的是我最爱看的——顶多也就是个退稿。
接着就是工工整整地用方格信纸誊好,这是我平生写字最认真的时候了。跑到学校小店买了邮票和信封,小心翼翼地折好,封口,写上“上海市绍兴路74号 上海文艺出版社《故事会》编辑部”,双手恭恭敬敬地塞进邮箱。
过了大约一个月,慢慢淡忘了这事。一日,传达室门口信件公告栏上有一封从上海寄来的挂号信。拿过来一看,寄信地址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故事会》编辑部,心中狂跳,这是退稿信还是录用信呢?
都可以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声了。拆开一看,先看到一封手写的信,竟是《故事会》主编何承伟先生亲自写来的!首先是谢谢我支持《故事会》,然后说帮我作了修改了,问我是否同意。最后说了许多鼓励的话——他大概从寄信地址和幼稚的文笔看出来我还是一个孩子。除了这手写的文字外,还有打印的一张纸,这就是正式的录用通知了!告诉我准备两个月后发表在《故事会》复刊的第100期上——我知道了何先生这么重视我那几百字的原因了。录用通知的后面是样稿,除了文字,还有一幅黄承善先生配的插图。
这两个月,我一直处在兴奋之中。同学们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纷纷向我投来羡慕和敬佩的目光。同村一起光屁股长大,那时也同校的与我最要好的汪兄更是向我表示了热烈的祝贺。
两个月后,终于发表了!出版社给我寄来一本当期的《故事会》,并且汇来15元稿费。可别小看这15元,那时一个月的工资也就30元左右。搁到现在,可是相当于1000元左右啊!
过了一年,将满18岁的我毕业了——也就是说,我的读书生涯彻底结束了,我不得不用还未成年的柔弱的肩头去承担未知的生活风雨。
毕业后一直在瞎忙,期间曾有过读研究生的机会。但我想,研究生毕业了呢?想着想着,便一事无成了。不仅师大的那位女教授想不通,现在的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是这样。
就这样,懒散的我没有再用心写下去,心里老是觉得愧对《故事会》的何承伟先生和对我期望殷切的的老师们。
尽管从那以后,我一直在乡下苦苦挣扎,但我永远忘不了这仅仅一页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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