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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读蛊酒贱

彭泽县人民法院网友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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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亲,有哪件事情毁灭证据了?  哪里作伪证了?  倒是你,你知道的很清楚的样子,难道你知道什么黑幕吗?难道法院的证据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得么?这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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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对了,看你针对这句话回复,意思是针对本人咯。说送条幅,而不是去聚众闹事?  难道送法院条幅都不行么?  还是说只准送某种条幅?夸院长呢。夸法院的人好“能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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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法院的人是人,当事人就不是人?广大群众就不是人?听你的意思是说法院什么都对咯?人有完人?从小到大的第一次发现有人说话这么绝对的,我要向你“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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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徐某 发表于 2013-5-24 21:57
亲,有哪件事情毁灭证据了?  哪里作伪证了?  倒是你,你知道的很清楚的样子,难道你知道什么黑幕吗?难 ...

嘿!
道友啊,不是我激将你,你自个心里最明白,告御状的底气都没吧?更不说能啸聚些拥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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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看你针对这句话回复,意思是针对本人咯。现在本姑娘在此表示一下。有哪件事情毁灭证据了? 哪里作伪证了?  倒是你,你知道的很清楚的样子,难道你知道什么黑幕吗?难道法院的证据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得么?这还了得?说送条幅,而不是去聚众闹事?  难道送法院条幅都不行么?  还是说只准送某种条幅?夸院长呢。夸法院的人好“能干”呢。窝藏什么了?财产?  我全家的财产都被冻结了 ,现在要靠借钱过日子,倒是某些人知道老徐在哪却不说出来,知道他有多少财产而一分不公布,这个,你看着该看看,这句话  你来对我说就过了吧   是梅洁在店里不出来吧  你把这话对我说  是何居心???要不要给你找个位置刷牙,洗心啊?对了,说的很有噱头的样子,是法院的人吧?管你是谁,有理走遍天下咯,走到北京,走到中央也不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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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2:02
嘿!
道友啊,不是我激将你,你自个心里最明白,告御状的底气都没吧?更不说能啸聚些拥趸。

告御状没底气?没底气还去告御状?傻啊?
看样子你知道的很清楚,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你能告诉我么?再说了   你怎么知道证据的事?  你是法院证据科的  还是那位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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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积德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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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道友   是我误会你了。
  看到这段话我才明白,
  曾经我也为你是那一群人   真是对不住啊
  难怪,难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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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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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风中凌乱 发表于 2013-5-24 21:47
道友啊,给你普个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呵呵呵    这年代   法院办案都不依法    还有什么法可依     又有什么法可言{:1_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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