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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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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步步高 发表于 2013-5-26 15:30
彭泽法院作为国家权力机构之一,完全有N多手段将周某的攻击言论合理抹杀,但是至今还听之任之,只能说彭泽法 ...
首先申明我不认识周,但我认识楼主我们都搞过法律,深知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服务于体制的。此案放在朝鲜和美国其结果会截然不同的,中国的法律现状就是高调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客观存在着,比方说执行案件中村委会、学校、还有相关单位欠款跟个人欠款,执行手法就是不一样,法院敢查封村部吗?法院敢查封学校吗?说到底法律还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所谓的公平公正只是相对而言。如果老百姓做错了是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作为法院集体智慧都出现错误的执行,不能避重就轻只说存在瑕疵,如果是人命案呢?法院应该承担因过错带来的一切后果。就算周现在是无理取闹也是因过错后的一种后果,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是要走一套严格、正规的程序,涉案工作人员都是法律精英,整个过程中就没有人知道错了吗?充分说明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随意性很大,也就是选择性地执法,周离婚之前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虽然没有走法律程序,但协议内容完全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参照,不能无视协议的存在,难道所有的协议、合同非要向法院交钱后走过法律程序才能有效吗?如果我跟楼主借款10万元,签订了偿还协议,后来因种种原因诉诸法律,法院是不是可以无视我们的协议存在呢?纳税人每年养法院这么多人员要花多少银子我无法统计,只知道好几年才执行回来几十万的欠款,这些本来就是法院的份内事,非要搞个做秀的场面象摆庆功会一样。这些执行款就不能及时给举债人吗?为什么要集中起来发放?不知道款项所有人急需这笔钱吗?既然网友见面会涉及到了周的案件,为什么不通知周入会呢?我深信作为法院里都是法律精英,完全有能力、有办法、也有时间把错误掩饰的很好,但周因法院执行过错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后果又有谁来承担呢?纳税人买单还是过错人买单?作为局外人,论坛就是个放屁的地方不是解决问题的部门,什么禁言、删帖、辱骂、上纲上线的不好。看过所有的回帖,没有发现周去主动骂什么人,其实我们都是棋子,别指望成什么气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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