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热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956|回复: 0

倒车撞死公司门卫 司机获刑并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倒车过失撞死公司门卫,一司机在及时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后获得轻刑。近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以过失致人死亡 罪判决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4月25日9时许,被告人范某某驾驶货车送棉籽到彭泽县某油脂有限公司,卸货过磅后开车准备离开。当车开到该公司大门口时,范某某因想要去问该公司是否还需要拉货,于是便从大门口往公司里面倒车,在倒车的过程撞倒正在该公司大门口扫地的公司门卫凌某某,被害人凌某某当场倒地后死亡。被告人范某某在发现撞到被害人后拨打了急救电话。

    另查明,2012年4月26日,被害人家属与该公司、被告人范某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该公司赔偿33万元、被告人范某某赔偿24万元,共计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人民币57万元。被害人家属于同日出具谅解书,表示已经获赔57万元,请求对被告人范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驾驶货车运输货物至收货公司之后,在进行倒车的过程中,过失撞到被害人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范某某在事发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彭泽热线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个人 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
本站不对网友所发言论的真实性做出评价,也无权删除(反动、色情、政治、垃圾广告帖等除外)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权,请立即联络我们。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的歉意。
本站法律顾问: 陈银山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