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彭泽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审判实践中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一是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对强奸、侮辱妇女等刑事犯罪,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的合法意愿,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编写发放妇女维权指导手册。整理近年来典型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着重指出要点、难点,并加以点评,如因家庭暴力、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举证则是难点,手册中会对该类案件的诉讼实践中搜集证据的渠道给予合理建议,以此增强妇女维权的实效性。
二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与县妇联联合成立涉暴案件调处中心,全院女法官成立女性维权自愿队分片定点挂钩,每人每年须挂点村开展妇女维权讲两次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请当地妇女来院旁听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农村女性自身维权意识;制定联系卡,确保维权及时、畅通。同时该院在对涉及妇女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指导诉讼、文书送达、诉讼费用减免、强制措施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从立案到审理和执行,做到优质、快捷的服务,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
三是注重调解工作。在妇女维权案件中,该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各个环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消除隔阂,既及时有效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近年来,该院妇女维权案件调解率都有上升趋势。做到了能调尽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了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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