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一债务人玩“数字游戏”糊弄好友
九江新闻网彭泽讯(何方瑜 记者查本础)在收条后面加个零,企图以此逃避还款义务。日前,彭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因收条数额产生争执的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黄某24900元。
黄某与刘某均是彭泽县马当镇人,且两人是多年的好友。2011年起,两人合伙做棉花生意,刘某负责财务记账。2012年10月,两人经结算,黄某应该分得合伙收入26900元,刘某向黄某出具了欠条。2012年11月10日,刘某归还了2000元,黄某出具了收条。后黄某再次向刘某催讨余款时,刘某提出11月10日已归还20000元,只欠黄某6900元,并拿出一张数额为“20000元”的收条。为此,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归还欠款24900元。
彭泽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委托江西九江司法鉴定中心对收条笔迹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便条上小写的20000元最后一个‘0’属二次书写添加上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黄某债权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提出2012年11月10日归还了20000元,并提交了数额为“20000”元的领条,该领条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最后一个‘0’为二次书写添加,但收条上的签名为原告亲笔所签,法院对领条数额认定为2000元。据此,彭泽法院判决刘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黄某欠款2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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