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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最高检12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找准办案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排除干扰阻力,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找准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深入查办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窝案串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强举报宣传和线索排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犯罪;建立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全面掌握本地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惠民富民政策资金等信息情况,主动收集和排查涉嫌犯罪线索。加强媒体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
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工程建设、商贸活动以及民生建设等领域的犯罪具有辐射性、群体化、跨区域、关联度高等特点,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边办案边总结,以经济区域化、关联产业链为依托,深入分析其与贪污贿赂犯罪的关联性、规律性,结合查处的案件认真总结发案规律和侦查经验,有效运用挖窝案查串案、滚动深挖的方法把案件查深查透。
从最高检重拳反腐新举措看,彰显出党和政府反腐肃贪的决心,特别强调收集“网络舆情”,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极大拓宽了网络便民举报渠道以及鼓励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把腐败分子置于天罗地网之中,最高检以动真格的实际行动让那些藏身党内的“苍蝇”和“老虎”腐败分子将感受到排山倒海的恐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当然,需要执法机关更加严肃认真、更加及时查办网民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给公众及时客观公正的反馈。
从最高检重拳反腐新举措看,此前,如果不是因为网络特色反腐,也许有的贪官还会继续“近水楼台”,也许有的贪官可以继续“春风得意”,也许有的贪官也还可以继续“歌舞昇平”……此前一些成功案例被归功于一种正在兴起的“网络反腐”,网民似乎寻到了反腐“灵丹妙药”,然而,在网络反腐过程中如果出现恶意打击报复,当下执法部门首当其冲应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积极保护正当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已迫在眉睫。
从最高检重拳反腐新举措看,“加强媒体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网络举报属于群众监督,对于检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已成为捕捉案件重要线索的来源渠道。如何建立一个比较权威的网络举报和揭露平台值得期待,鼓励网民实名或匿名举报,使得反腐败机构在权威平台上所有的信息来源都能逐一得到及时有效核查,通过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的方式推动全民积极参与。因此,网络反腐走向制度化法制化更值得期待。
北宋时期的“包青天”曾说:“贪者,民之贼也”,举世众望检察机关通过“拉网排雷式”铁腕查办大案要案,能加大对司法腐败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各种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从重从严打击。在“查”中凸显“严”,在“捕”中凸显“惩”,使之“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营造“执法有责、执法负责、执法尽责”;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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