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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工商局2013红盾护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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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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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2013彭泽红盾护农新闻发布会”在工商局会议室举行,此次发布会由中共彭泽县委宣传部主办,彭泽县人民政府新闻办与彭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承办。浔阳晚报、彭泽电视台、中国彭泽网、彭泽论坛、彭泽热线等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同时,还特别邀请了部分农资经营户代表、农民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义务监督员。县工商局副局长张立如在发布会上通报了2013彭泽红盾护农工作情况并回答了到场各媒体的提问,同时,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严小芹、县工商局市管股股长何少军、县工商局消保局局长王佐回答了到场各媒体的提问。以下为发布会文字记录:


发布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全县农村工作会上强调,抓好“三农”工作是加快城乡建设、打造美丽彭泽的基础点,要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县工作重中之重,把我县从农业大县变为农业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光荣使命,这就需要我们彭泽县工商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县工商局在彭泽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农资监管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大事来抓,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稳定,确保了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一、我县农资经营现状

我县是农业大县,尤其棉花的种植面积大,农资消费量高,因此,农资经营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全县辖区共有农资经营企业23户、个体工商户274户,总计297户,经营的农资品种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5个大类170余个品种。

二、近两年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努力增强“两种”意识

认真宣传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工商局农资监管10项制度30条措施,一方面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提升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使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进而营造了一个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我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来,每年春耕备耕期间都要在各乡镇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万余份,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知晓度和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识别能力。同时,深入各乡镇召开“农资市场安全工作会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六项”制度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为落实农资市场目标监管责任,县局与分局签订《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书》,分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自上而下建立责任制,实现一级抓一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落实农资市场准入制度。我局把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证照齐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近两年共取缔农资无照经营23户,罚没款7.4万元。

3、积极推行“两票一档”和农资商品质量报备制度。引导和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其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

4、建立农资商品示范店制度。我局按照省局《指导意见》的要求,采取经营户自评,分局和个私协会推荐,评定出30户农资经营户为“农资商品示范店”并予以了授牌,从而推动了农资市场的诚信建设。

5、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我局对辖区297户农资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根据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进一步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6、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实行监管关口前移,以“六查六看”为重点,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结合基层分局网格化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监管力度,根据农时变化,确定不同的监管内容,重点对群众投诉比较多的经营户和农资商品进行检查。近两年共抽检农资商品310批次,对87个批次不合格农资进行了查处,案值180余万元。

(三)注重维权,有效延伸“两个”触角

一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五进”工程【即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居委会)、进商场(超市)、进企业、进学校】。收集各类农资消费警示信息,通过宣传栏、彭泽工商红盾网,及时向社会发布农资质量预报和进货警示,指导农民购买优质高效农资商品。两年内共受理农村消费者咨询127人次,调处消费纠纷14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

二是加大了“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投诉。我们把维权重心下移,各乡镇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消保维权联络站,目前全县共有维权联络站163个,负责维权工作的联络员队伍达163人。维权触角的延伸不仅能够使我们快速调处农民朋友的申诉举报,而且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农资市场安全信息。比如今年3月初,我局根据乡镇维权联络站提供的信息,及时掌握了我县一些农户到邻近的安徽宿松购买种子的情况(该种子价格相对便宜,渠道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我局联合县农业局第一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张贴《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告知广大农民朋友,应从正规经销商处购买种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便于维权溯源。同时,我局结合市场巡查,在江边码头查获了1起宿松经营户无任何手续来我县经销种子的违法行为,该案案值1.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三、今年农资市场监管主要措施

201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总局、省、市局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农时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以实现农资经营者主体合法、农资商品质量合格、农资经营行为规范为工作目标,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履职到位

1、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在销售旺季以“科技下乡”、“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的违法行为。

2、严格监管。加大对已被新闻媒体披露、群众投诉、进货渠道不明、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的监测力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

3、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网格化监管作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依法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过期的、失效变质的农资商品。

(二)促进行业自律,引导诚信经营

1、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2、加强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将农资监管与信用分类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农资经营者的监管力度。

3、创新机制,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建立数据库,做好农资信息采集等工作。

(三)密切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渠道

继续加强与涉农部门的相互配合,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咨询和维权活动,增强农民消费者的防范意识,提高辨别真假能力。让农民朋友知晓维权的途径,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和农资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 通过彭泽县工商局红盾信息网(http://www.pzaic.gov.cn/)进行网上投诉举报。三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进行调解。四是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媒体提问过程:

县电视台记者: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目的是什么?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发言人(县工商局副局长张立如):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保证农资商品质量、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也是工商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实现农资经营者主体合法、农资商品质量合格、农资经营行为规范。具体措施是:

1、严把登记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大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执法,及时消除农资商品安全隐患,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

3、在经营户中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农资商品示范点”等活动,积极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将农资经营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4、继续加强与农业、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12315”五进工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农民朋友足不出村,便可得到维权。


中国彭泽网记者:目前种子市场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工商部门对此有哪些监管举措?

发言人(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严小芹):近年来,通过我局与种子管理局对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认为近期在市场上容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审定或未经审批备案;二是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三是经营陈种子,发芽率明显下降;四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五是无证经营种子和散装种子或拆包装销售种子。工商部门对此有以下监管举措:一是做好种子市场管理宣传工作,调动种子经营户参与到红盾护农活动中;二是对辖区内种子市场、种子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严格规范种子市场主体准入;三是加大种子市场整治力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四是落实种子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种子市场管理工作。


彭泽论坛网友:目前,我县有些农户去邻省邻县购买农资,会出现哪些风险?工商部门该如何帮助他们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发言人(县工商局副局长张立如):我们也注意到这种动态,农户有权在任何地方购买农资,属于正常消费活动,但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如果发生经销假劣农资的事件,往往会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我这里举两个事例说明,第一个:2004年我县部分村民购买某种子公司推广的新棉种,出现发芽率低,通过维权,及时获得某种子公司的赔付款,第二个:2005年,我县部分农户到邻县购买一些种子,秋收时,发现结桃率低,该县也发现类似情况,达3000多亩,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通过诉讼财产保全,冻结上海某种子公司一栋价值600万元的房产,最后该县农户得到赔偿是按300元每亩,因诉讼管辖,而我县农户通过县消费者协会与该县调处,仅获得购种子款等额赔偿。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求我县农资经营户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另一方面同相关部门一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本地农资经营户经销的质量信得过的农资产品。


浔阳晚报记者:对农资经营者工商部门是如何引导和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

发言人(县工商局市管股股长何少军):监管好农资市场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谢谢你的关注。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进货关。农资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供货商主体合法,购入的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二是严把销售关。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流向等信息。制定质量承诺书,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质量承诺卡,有效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三是严把下架退市关。农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发现销售的农资产品有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已经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及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彭泽热线网民:工商部门如何畅通渠道及时受理调处农民朋友投诉举报?

发言人(县工商局消保局局长王佐):谢谢这位媒体朋友对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为方便农民朋友就近投诉 ,我局加强了“一会两站” 的建设,全县现设有8个消费者协会分会,建立了163个村级“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并聘请当地村委会主任为维权站点联络员。注重各工商分局与设在各村村委会投诉举报站点的互动联系,确保农民朋友,简单的消费纠纷不出村,重大的消费纠纷能够及时到场处理,降低农民朋友消费投诉成本。 (转自中国彭泽网)

发表于 2013-4-1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希望不是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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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重大的消费纠纷能够及时到场处理,降低农民朋友消费投诉成本。 {:1_249:}{:1_249:}{:1_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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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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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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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2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说得比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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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其实大家都知道,台上讲的是一套,台下做的又是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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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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