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调解,一对性格不和、走到感情尽头的夫妻和平分手。
原告李美(女)与被告张田(男)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于2008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双方没有稳定的工作,为谋生计,双方均外出务工,并分别到了广东省的两个不同城市。刚开始的一年多时间里,双方还保持经常性的电话沟通联系,婚姻并未因打工分居出现裂痕。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的联系越来越少,感情逐渐淡薄。
2012年9月,李美诉至法院,要求与张田离婚,理由是双方平时交流少,并且李美性格活泼外向,而张田却与之相反,性格内向,寡言少语,导致了李美越来越疏远张田。而张田在庭上表示,两人已育有一子,为了孩子的成长着想,还是想尽力挽回这段感情。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感情及子女问题,判决不准离婚,希望双方回去再好好想想。不过,也许是夫妻的感情确已走到尽头,半年多后,原告李美再次起诉要求与张田离婚。
除了李美坚持离婚外,张田在庭上也表示,在李美的大头贴上,他看到了其与另一男子的暧昧照片,他对李美一直有猜疑,认为李美已经背叛了这段感情,对这段感情不抱希望,同意离婚。
虽然李美与张田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两人均表示以后会做好朋友,他们也许更适合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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