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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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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泽县公安局于2013年3月25日以犯罪嫌疑人易志华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我院经审查全案证据,有证据证明易志华在公安民警抓捕网上逃犯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殴打执行抓捕任务的民警,并暴力损坏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车辆,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在易志华等人的阻碍下,致使逃犯当场逃脱抓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易志华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我院于2013年4月1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易志华批准逮捕。本案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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