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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严禁在职老师有偿家教 影响恶劣的将清除出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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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3月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通知》,严禁在职老师有偿家教。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下简称“八不准”)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教好书、育好人。

       各学校要对照相关规定,组织本校广大教师开展一次深入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对照是否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是否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是否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是否在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是否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是否向学生推销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据介绍,市教育局将把师德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不良师德记录的教师实施一票否决。同时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考评工作制度,把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纳入教师师德档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教师师德情况的制度约束。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公布教师职业道德违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本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严肃处理;严重失职的,将撤销其教师资格,影响恶劣的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违反“八不准”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4月20日之前,市教育局要求市直各学校及各县(市、区)组织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教师师德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公布8226676、8227364两部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发表于 2013-3-28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有偿家教
各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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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自己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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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对违反“八不准”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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