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全社会对“违法必纠,违法必究”的呼声越来越高。彭泽法院【一起拍卖,违法七条】。我不明白,相关部门为何要纵容彭泽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是怕纠正了违法执行后,拔出萝卜带出泥,还是怕暴露了违法执行背后的不可告人的勾当呢?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违法不纠?那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查封、评估和拍卖呢?为什么背着财产所有权人偷偷摸摸搞评估、拍卖呢?有些人就是想利用查封、评估、拍卖之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社会上和网上类似的案例也大有人在。因此,我有理由提出合理怀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法院不能利用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之机,肆意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人员这么胡作非为,目无国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法院的形象,恳请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如我周华钗反映的问题不事实,甘愿坐牢。法院违法卖了我的房,断了我们一家三口的粮,打伤了我家的人至伤残十级,害的我自杀【未遂】,还带着两个未成的孩子,无任何收入来源,只有以死抗争。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大家别想安宁,这不是威胁,这是事实,这是必须面对的事实。【一起拍卖案,违犯七条法】,想不了了之,没门!想逼死我,没那么容易,自杀时找不到垫背的,也要拉一帮家伙进牢房。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不会不管。
当事人:周华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