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周华钗 于 2013-5-31 20:33 编辑
因彭泽法院【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之事,今天上午我又找了甘院长说事,令我不解的有两点;
【第一】,甘院长说:我们哪里错了就哪里改,我们现在按中级法院的裁定书来,将周华钗的门店依法拍卖,裁定书上没说给住房和生活费,也没说把店面还给周华钗。“可事实是,借中级法院的裁定书继续拍卖周华钗的门店,彭泽法院违法查封、违法执行等造成【彭泽鸿运家电有限公司】不能经营,一年损失好几十万元, 十几个员工直接下岗,一年国税十几万, 断了许多人的口粮,法院人不到现场、指使社会流氓执法、土匪撬门入室,打伤了我家的人、俩人为轻伤脑震荡、一人至十级伤残,害得当事人周华钗自杀【未遂】。儿子今年读小学三年级,女儿读大二,她说她每天为生活担忧,以泪洗面、根本就无法正常上课等等,这些于彭泽法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第二】,彭泽法官“赵建宏”今天当场说,周华钗天天吵剩饭。
周华钗认为,彭泽法院【一起执行案 违反七条法】是事实,问题没有解决更是事实,周华钗找彭泽法院是合理合法的 。
裁定书上“清清楚楚”的写了2013年2月28日“立即生效”时至今日周华钗的门店还是梅洁“非法”占用。
看样是要周华钗把门店给炸了,才能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