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彭泽热线论坛上,有一署名“周华钗”的四十岁的女人。发了一篇
“彭泽法院 官员腐败 恶式横行”和“彭泽法院 知法犯法 执法违法 野蛮执法 粗暴执法”的帖子,列举了彭泽法院一起执行案违反七条法,害的当事人自杀【未遂】的案例,网友纷纷跟帖关注。继而,彭泽法院摄于网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针对此事发了“关于周华钗发贴反映我院办案违法违纪的回复”。
纵观案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不由发人深省,让人深思,
【基本案情(法院)
周华钗发贴反映情况涉及的是刘某、许某等20人诉周华钗民间借贷纠纷案。周华钗与另一共同被告徐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开有一家海尔专卖店,陆续向刘某等20人借款本金257万元及利息60余万元,由于借款到期未偿付,致使刘某等20人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息300余万元。因借款事实清楚,我院依法判决周华钗与徐某共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并在审理过程中依原告申请依法对二被告座落在县龙城镇东风路的168.93平方米店面进行查封。】
就事论事,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周华钗与徐某理应积极还款,哪怕求神拜佛砸锅卖铁也必须尽自己的一切能力。这是做人的本分,责无旁贷,无可非议。债权人的催债逼款,法院的强制执行也在情理之中,无需厚非。
然事情果真如此吗?我们且来看一看彭泽法院是如何执行的吧。
【2012年11月8日,梅洁非法撬开周华钗所有的位于彭泽县龙城镇宏鹰大厦8—10号门面,将周华钗家的财产搬出门面丢在大街上两天无人顾问。周华钗的家人阻制梅洁的违法行为,遭到梅洁一伙人的殴打,周华钗的母亲、妹妹等三人受到轻伤脑震荡,其中一人为十级伤残。周华钗的家人为记录这一违法行为,特摄像为证,并当即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才得知梅洁一伙人是受到彭泽县法院执行局长李行富、庭长汤士友等人的指使。】(周华钗词)
强制执行是在被执法人不履行或拒不履行义务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法院强制执行我们不言其错,但作为法院,也大可不必请社会上的渣滓去强制执行啊?将当事人打伤,导致脑震荡十级伤残,这也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程序和法律范畴?试问公理何在?民权何在?法律公正何在?都在叫嚷要构建“和谐社会”,法院无能,去唆使社会上的流氓地痞(当事人证实)为其充当打手,为其强制执行保驾护航,为其铺路架桥,以换取自己的顶戴花翎,在政绩面前邀功求赏,这是一个人民公仆人民法官的所作所为吗?这是一个手握枪杆印把子人的正当行径吗?你还是不是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中国人?
诚然,你可以唆使一批人为你卖命,我也会相信她也可以请到一批亡命之徒。那这个社会还叫社会吗?国家还有“和谐”可言吗?这岂不是教人们去为非作歹,胡作非为吗?这不是明摆着要逼良为娼吗?不敢想象它的恶果。
再看一看法院的回复吧。
法院避重就轻,迟口不提周华钗提出的“案违反七条法,害的当事人自杀”的事实,却大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众所周知的“道理”,以此来搪塞自己的粗暴野蛮执法的事实,达到忽悠网友之目的。也称之为“回复”?其实际就是为自己的责任开脱!
【不管周华钗到处上访及发贴目的何在,我院将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法院)】
请大家注意这个“不管”,这个“不管”是什么含义?是官压民的象征!是大权在握的狂妄!是草菅人命的轻浮!视屁民百姓生命财产如儿戏,玩弄法律于掌股,你的道德安在?你的良心安在?难道这就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我看是在维护你个人的“尊严”吧?
回头再看一看彭泽投诉你们的人吧,已经够多的了!你们又有多少让人心服口服的判决呢?你们不都是忽悠过去?共产党讲的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你们什么时候纠正过自己的过失?又什么时候承认过自己的错误?难道这也是共产党的作风?都道彭泽有“陶狄遗风”之美称,假若陶渊明狄仁杰在丗,他们也会落泪啊!
其次我要说的是:作为周华钗的前夫,从你拥有的车辆和牌照可以看出,你并非等闲之辈,你所拥有的家业,应该与借贷也有关系吧?一日夫妻百日恩,无论现在怎么样,你也该可怜可怜你曾经的妻子啊!退一万步说,孩子是你的亲骨肉,你忍心让他流落街头,受人欺辱?孩子无罪啊!
写了这些,我心在流血!我为彭泽在落泪!
(顺便说一句,我不认识周华钗,也没有见过周华钗本人,若有误解,本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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