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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被上楼”。这样的“圈地运动”正在河北、山东、安徽等全国20个省市进行。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而在圈地运动中,数百万的农民离开自己的祖屋“被上楼。”全国各地的强拆流血事件层出不穷。地方政府的圈地运动,对于农民来说,生活了数百年甚至千年的村庄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养育祖祖辈辈的祖屋没有了。这是城市化带给农民的福祉,还是一场掠夺土地的浩劫?
既然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农民作为所有权人,无疑具有绝对的支配权,然后在圈地运动中,农民最大的权力就是失地权。如果反抗,轻则断水断电;重则家毁人亡。虽然违宪,但手无寸铁的农民又能如何?
失去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是一场可怕的噩梦,即使住进楼房看起来很美。农民入住的楼房到底颁发什么产权?是商品房还是集体产权,农具如何放置。最可怕的是失去了土地收入的农民在楼房的寿命到期时(中国的建筑一贯短命),农民住到那里去?他们的未来在那里?难道他们生来就是被剥夺的对象,生来就属于这个世界的难民?
任何事物发展的背后都有内因,那么“圈地运动”的实质就是对农村和农民一场可怕的掠夺,其真实动力就是为了维持并扩大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针对拆迁,我们的地方官员有成千上万的理由:比如宜黄部分干部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在江西某县讲课,号召大家不要去拆老百姓房子时,课后万载县县委书记驳斥道:“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城市化改造、房地产拆迁本来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通现象,但如果拆迁前面加上强制二字,就成为一种无理、霸权的象征。拆迁为何在全国遍地开花,其最主要内因就是拆迁已经成为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力。利用城市化获取圈地权力、利用低价强征农民土地、利用权力转换土地性质,然后高价出售给开发商,从中获取暴利。
在这场政府圈地、农民失地、开发商获地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变身为彻头彻尾的商人。这个商人拥有绝对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无人监督。农民在城市化面前手脚无措,一夜之间家园顿失,而开发商为了获取土地和牟利,无疑充当了圈地运动的重要帮手和打手。当然这场运动中,土地财政才是真正的魔鬼。正是因为这个魔鬼,房地产在过去十几年里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动力,也成为榨取城乡居民财富的最佳机器。
还有一点必须要说的是,在上个月25日,社科院在京发布2010《国家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蓝皮书指出,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靠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靠消耗资源和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膨胀发展。
房地产业支撑了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只要把中国的经济增长视为“新中国”的一种象征,房地产业的膨胀发展就功不可没。保持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作为地方官员唯一政绩指标,在各级地方政府重政绩不重民生的急功近利的心态下,拆迁就成了大干快上,体现政绩保乌纱、赚乌纱的最好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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