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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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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在职在岗才可参加职称评审

江西今年职称评审方法有变,学历业绩年龄终算时间为7月底


江西省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记者1日从省人保厅了解到,我省重新确定相关终算时间,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也就是说,工作业绩必须是现职以内的。

同时,按照职称工作的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人员外,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具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同类人员)。


中小学教师晋高级职称将考评结合


从2011年起,江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将一律实行“考评结合”办法。记者1日从省人保厅获悉,江西对考试对象也有所放宽,不限于当年申报职称的人员,同时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即考试当年及第二年有效。

记者了解到,中小学\(幼儿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审办法,是江西省评价方式的一次重大调整。考试内容将主要测试教师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学科在重点覆盖主要学科基础上,增设了综合类,主要是考虑一些辅助专业学科,因为人数较少考试难以组织。同时,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在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也实行“考评结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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