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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航

只准当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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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12-12-20 18:35
楼主,你好。如果在规范允许的话你也可以放。请不要唯恐天不乱


    第三条  禁止燃放区域:东起十一号大道,沿龙城大道经县二中转狄公路,经狄公湖、龙城国际至双峰大道(殡葬管理所除外);南以双峰大道为界;西起双峰大道西端,沿渊明路转博文路经县一中至江河村安置小区;北以长江为界。(具体见城区禁放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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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这就是特权,尔等屁民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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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给力{:1_249:}{:1_254:}{:1_254:}{:1_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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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不是说县城不许放烟花爆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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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还是当官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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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明相居士 发表于 2012-12-20 19:18
规定的苐三条,禁放区域很清楚,谁也不能超越!。。。。。

当官的有钱的还不是一样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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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无欲无求 发表于 2012-12-20 18:49
对于有权有钱者来说,这条文等于白纸。晚上喝了酒,请允许我说一句,草泥马!


喝酒也不叫一声{:192:}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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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第九条 禁止燃放对象违反《通告》规定,每燃放一次构成一项违规事实,进行一次处罚;一次燃放数量较大(爆竹3件以上、烟花2件以上)的,从重处罚。航版数了没,要从重处罚的,{:1_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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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城市精英 发表于 2012-12-20 20:49
第九条 禁止燃放对象违反《通告》规定,每燃放一次构成一项违规事实,进行一次处罚;一次燃放数量较大(爆竹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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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城市精英 发表于 2012-12-20 20:49
第九条 禁止燃放对象违反《通告》规定,每燃放一次构成一项违规事实,进行一次处罚;一次燃放数量较大(爆竹 ...


没用呀!我又没权{:1_236:}只是一P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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