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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8时许,彭泽县公安局芙蓉派出所接浙江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报案称: 20名农民工在铭城尚品建筑工地阻碍施工。
接到报警后,芙蓉派出所副所长梅玉胜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一方面稳定现场阻工人员的情绪,另一方面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
经过现场询问, 2012年7月18日,负责承接彭泽房地产开发的铭城尚品项目的中天集团因工期紧迫联系了抚州泥工班组进场施工,但出于多种原因在随后有与抚州泥工班组解除了合同,双方在工资支付和赔偿损失问题上一直没有达成一致。8月10日抚州泥工班组20余名工人来到铭城尚品建筑工地阻碍施工,讨要工资及损失费用共计32,3240元,工地的施工一度被迫停止,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芙蓉派出所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从大局出发,努力促成抚州泥工班组代表和中天集团负责人的商谈。经过3天的不懈努力,8月15日,双方最终就赔偿达成了协议。
目前,涉事农民工已经拿到工资和损失补助,铭城尚品施工工地也恢复了正常的施工,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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