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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召开第14次所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6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与卫生监督机构有关的食品安全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所主要负责人柳杨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决定》的出台,充分感受到了党和国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努力和决心。《决定》通过较大的篇幅明确了构建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对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促使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全所要紧紧围绕《决定》正视的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找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具体事务切入点,在县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担起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强化专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常见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预防、食品非法添加和各类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诊断依据及其预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技能。二是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部门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在应急状态下主动参与事故响应、事故评估、事故调查、医疗救治、样本采集、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置等工作,评估应急处置效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三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全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和健康证发放工作,加强对体检机构资质监督检查,及时筛查患有妨碍公众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四是结合本县居民饮食习性和水质、空气、土壤等环境介质的影响,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建立覆盖全县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五是夯实农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信息员作用,明确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时限和内容,及时收集、报告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重大动物疫病等相关信息。六是集中卫生部门人才和经验的优势,定期制作食品安全法律和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等专题节目,并通过县卫生局在县电视台开辟的《健康驿站》栏目播出,以切实增强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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