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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男子强奸7岁女童 致其下身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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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广州:16岁男子强奸7岁女童 致其下身都是血
2012年07月24日 07:02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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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阿姨带着小丽做体检,她很乖,一路上不停地问护士阿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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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在护士走开时不时东张西望,孤单的身影让人心疼

        信息时报讯(记者李莉通讯员刘清华) 7岁,正是无忧的年龄;暑假,正是快乐的时光。然而,对于7岁的小丽(化名)来说,这个暑假却充满疼痛与恐惧。

    17日,目前生活在白云区钟落潭的7岁小女孩儿小丽,被一名16的商姓少年拖至一栋破房子实施强奸,致其会阴三度裂伤。医治过程中,7岁的小丽在睡梦中都会大喊“救命”。

    前日,商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

    7岁女孩下身都是血

    记者在广州仁爱医院看见了7岁的小丽,虽然面色苍白,但依然俏丽可人。据悉,小丽是湖南人,随父母在白云区钟落潭生活,过完这个暑假就准备上二年级。

    据小丽母亲郑女士回忆,17日早上10点左右,和往常很多时候一样,小丽和9岁的哥哥拿着妈妈给的一块钱,到附近的士多买零食。可与往常不同的是,1个多小时后,哥哥却拖着满身是血、满脸泪痕的小丽回家。“他哥哥拖着小丽回来的时候,她下身都是血,儿子告诉我他看见小丽一丝不挂地和一个大哥哥从附近的破房子走出来。”

    焦急的郑女士把在附近工作的丈夫叫了回家,在父母的询问下,小丽说,他被一个哥哥拖到一间屋子里,于是夫妻两人马上报警。“哥哥说,如果我告诉爸爸妈妈就会把我们全家都杀掉。”小丽怯怯地对记者说。

    “在警察到来之前,我和他爸爸在村子里的一间出租屋找到了那个男孩,他还在朋友家里看电视,完全像没事发生一样。”郑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受害女孩睡梦中大喊救命

    随后,小丽被送到钟落潭镇医院之后转诊至南方医院。“在医院医治期间,家人天天轮流陪着她,可一到晚上我女儿在睡梦中都会大喊‘救命’,我们当父母的恨不得替她受这份罪。”说着说着,郑女士眼圈泛红。

    记者看到,在小丽的病历上,写着“会阴三度裂伤”等字样,而7岁的小丽由于下体受伤,走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少年家人不赔分文医药费

    懵懂的小丽被强奸,会阴三度裂伤,后续治疗还需要费用,但其贫困的家庭却无力支付。

    据记者了解,小丽母亲一直没有工作,在家照顾4个孩子;父亲有一只眼睛失明,目前在一家鞋厂打工,靠着微薄的工资养活一家六口,生活很是窘迫。

    郑女士表示,事后他们曾找过商某家人调解,但对方的态度却令他们气愤至极,“他爷爷跟我们说,一分钱的医药费也不会给。”目前,上万元的医疗费已让家里不堪重负。无奈之下,父母只能把尚在病床上的小丽接回了家中。

    庆幸的是,在得知情况后,钟落潭当地的妇联上门探望了小丽并送上了慰问金,而广州仁爱医院也伸出了援手,把小丽接回了医院住院部,并安排妇科专家为她免费治疗,尽快为她抚平身心的伤痛。

    警方:16岁施暴男孩已被刑拘

    信息时报讯(见习记者周伟龙记者童丹) 据警方介绍,被强暴女孩今年7岁,涉嫌施暴男孩16岁,两人是邻居,经常在一起玩耍。本月17日,7岁女孩、16岁男孩以及另一玩伴一起在家附近玩耍,中途16岁男孩将另一玩伴支开,哄骗7岁女孩到达一处正在修缮、无人居住的民房内,随后对其实施了强奸。

    昨日傍晚,记者从警方处证实,目前7岁女孩在广州仁爱医院进行救治,施暴男孩则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法律知识
    16岁犯强奸罪要负刑责


    刑法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编辑点评
    家长的安全监管没有假期


    7岁小女孩儿被涉嫌16岁少年强奸!看到这样的新闻,除了唏嘘愤怒痛恨之外,家长们自然也会更加当心自己的孩子。确实,暑假已至,孩子们耳边少了平日里学校老师的“唠叨”,但家长要及时把这一课补上,换句话讲,家长的安全监管没有假期。

    事情已经发生,7岁的小丽睡梦中都大喊救命,这件事情对她的伤害可见一斑,或许一辈子都无法抹去心头的阴影。更令小丽父母无法接受的是,对小女孩儿施暴的,却是经常一起玩耍的邻居大哥哥。如今,施暴男孩已被刑拘,小丽心灵的创伤何时才能抚平?一个7岁,一个16岁,因为受害和施暴,都要在花一样的年纪里就过早地背负了原本不应该有的沉重,甚至,16岁施暴少年,人生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要褪色。

    一个7岁,一个16岁,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在此,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假如16岁少年的父母,在其暑假期间,能够正确引导孩子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而不是放任其挥霍自己的时间;假如7岁女孩儿的父母,在孩子放暑假的这段时间,能够很好地看护着,而不是任她到处玩耍,这个一念之间的悲剧,应该完全可以避免。纵然周围环境家长们不可控制,但管住自己的孩子远离危险,相信用心的家长都能做到。

    现在正值暑假,孩子们少了校园的看护,家长们的监管自然要更加上心,在给孩子适当自由的情况下,更加要紧的,是要给孩子正确的安全教育,帮助孩子安排好时间,指导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很多人以为未满18岁犯罪不要负法律责任,也有一部分人以为未满16岁犯罪不要负法律责任,这是对法律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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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现在犯罪年龄越来越小,受侵害的年龄也越来越小,尤其是女孩子,家长要时时监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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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老男人 于 2012-7-24 09:06 编辑

关键还是现在的教育啊。。。。老师的教育,家长的教育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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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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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家长要时时监管、保护,不要让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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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教育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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